中壽:主約搭配附約 二階段建構全面醫療保障

「中國人壽安心好照護終身保險附約」 輕鬆負擔享全方位終身特定傷病保障

根據第22回「全國消費者壽險購買行為調查」註1結果顯示,國內廿歲以上已有一張以上保單的保戶,投保動機居首是為醫療費用做準備,有再購計劃的保戶仍以醫療險為投保首選,中國人壽副總經理蘇錦隆表示,保險是分散、轉移人生中不確定的風險的重要工具,不同的階段有不同的需求及規劃,建議民眾可分二階段來建構完整全面的醫療保障,40歲前可先建立住院、手術的基礎醫療保障,40歲以後再加強因疾病或意外產生的照護需求的保障規劃。民眾若因預算考量無法一次到位,可以選擇以主約搭配附約的方式,在原有的醫療保障基礎下,增添特定傷病及長期照護的保障。有鑒於此,中壽新推出「中國人壽安心好照護終身保險附約」,可與主約搭配,輕鬆擴充自身醫療保障。

蘇錦隆副總經理表示,醫療險不是「有買,就有庇佑」,不同的年齡、健康狀況都會產生不同的醫療需求;此外,制度變革、醫學科技進步及生活型態改變,原本買的醫療保單內容可能會過時或不敷使用。蘇錦隆副總經理進一步指出,隨著生活、飲食習慣改變,許多疾病好發年齡正在不斷下降,再加上高齡化趨勢,伴隨而來的就是潛在的長期照護需求及風險,其產生的醫療及照護費用很可能會影響生活品質與造成家庭經濟負擔,因此建議民眾應該未雨綢繆,盡早做好分散風險的保障規劃。中國人壽新推出的「中國人壽安心好照護終身保險附約」就很適合擴充基本的醫療保障,並分散特定傷病及長期照護的風險,在預算有限的情況下,也能輕鬆搭配建立完整全面的醫療保障

「中國人壽安心好照護終身保險附約」是因應長期照護問題而推出的終身型特定傷病保障商品,享有「安心保險金」及「照護扶助保險金」保險給付。一次性給付的「安心保險金」是當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醫師診斷第一次罹患或遭受符合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之12項特定傷病註2,中國人壽給付保險金額之25%註3,可因應當務之急;自診斷確定之日後,每一保單週年日仍生存時,按保險金額之25%給付「照護扶助保險金」,可用以支付聘請看護、購買衛材用品之費用等,且最多給付至被保險人保險年齡到達100歲之保單週年日止註4。「中國人壽安心好照護終身保險附約」從0歲至65歲皆可投保,並提供10、20及30年等多元繳費年期註5,讓民眾可以依自身的預算及需求,輕鬆購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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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5歲男性王先生為例,投保「中國人壽安心樂高終身保險」日額新臺幣(下同)1,000元、「中國人壽安心好照護終身保險附約」保險金額100萬元,繳費期間20年,合計年繳保費17,640元,平均每日花費約49元,省下一杯咖啡錢即可終身享有住院日額保險金保障註6。此外,王先生若於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醫師診斷第一次罹患或遭受符合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之12項特定傷病註2,中國人壽即提供一次性給付的「安心保險金」250,000元,之後自診斷確定之日後,王先生於每一保單週年日仍生存時,中國人壽給付「照護扶助保險金」250,000元,讓王先生可以輕鬆打造良好醫療保障基礎,精打細算讓每一塊錢發揮最大效益。

註1:資料來源:現代保險雜誌第22回「全國消費者壽險購買行為調查」。

特定傷病項目之定義請詳保單條款。

註3:「安心保險金」:被保險人於中國人壽安心好照護終身保險附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醫師診斷第一次罹患或遭受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之特定傷病者,中國人壽按「保險金額」之百分之二十五給付「安心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中國人壽安心好照護終身保險附約有效期間內,不論同時或先後罹患或遭受二項以上特定傷病時,中國人壽僅給付一次「安心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於身故後方經醫院醫師診斷並確定第一次罹患或遭受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之特定傷病時,中國人壽不負給付「安心保險金」之責任。

註4:「照護扶助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中國人壽安心好照護終身保險附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醫師診斷第一次罹患或遭受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之特定傷病者,自診斷確定之日後,每一保單週年日仍生存時,中國人壽按「保險金額」之百分之二十五給付「照護扶助保險金」。

前述給付於中國人壽安心好照護終身保險附約有效期間內,中國人壽最多給付至被保險人保險年齡到達一百歲之保單週年日止。

被保險人於中國人壽安心好照護終身保險附約有效期間內,不論同時或先後罹患或遭受二項以上特定傷病時,中國人壽僅給付一項「照護扶助保險金」。

註6:自中國人壽安心樂高終身保險契約生效日起,中國人壽依前述契約第十三條累積已付之保險金已達「住院保險金日額」之一千五百倍時,中國人壽安心樂高終身保險契約效力即行終止。倘終止後有未到期之保險費者,本公司應按日數比例退還要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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