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重大疾病險 有助減少爭議

今年起國內重大疾病險實施新制度,將保單區分為「甲型(重度)」、「乙型(重度+輕度)」兩種,同時所有保險公司對重大疾病險的理賠定義,皆採統一標準化,也就是保單條款均完全相同,對於民眾申請理賠時,有助於減少爭議事件發生。

重大疾病險是許多國人都會選擇投保的險種,主要因為保障範圍包括急性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腦中風後殘障、末期腎病變、癌症、癱瘓、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後續照護與醫療費用都可能造成龐大經濟負擔。

不過,壽險業者表示,過去舊制常有認定問題,像是急性心肌梗塞發生時,必須診斷同時具備三項條件,分別為胸痛症狀、最近心電圖異常變化、心肌體異常增高,所以常造成理賠困難。

而從今年起,在金管會要求下,修正原先重大疾病險條款中,各項疾病定義的不合理處,希望更符合現代醫學的檢測方式,避免造成罹患該疾病卻難以理賠的詭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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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急性心肌梗塞,現在新制已改成滿足其中兩項即可,且增加「左心室功能射出分率低於50%(含)」的前提,讓認定標準更為明確。

還有冠狀動脈繞道手術方面,新制也移除舊有「必須經心導管檢查」的條件,及移除「並證實冠狀動脈有狹窄或阻塞情形」,讓認定方式更多元,理賠條件較為寬鬆。

壽險業者認為,重大疾病險改採新制後,就民眾申請理賠來看,會變得有利,但仍有一些須注意的地方。像是新型重大疾病險,將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殘障、癌症、癱瘓再區分為「甲型」、「乙型」兩種商品,其中「甲型」是提供定義達「重度」等級的重大疾病保障;而「乙型」則是同時包含「重度」及「輕度」,民眾購買時,一定要特別留意保單條款中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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