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早準備自給自足好給力

英國保誠人壽推出「美利年年外幣終身保險」

伴隨著高齡化與少子化的趨勢,國人對於退休生活的期待已經不再是「養兒防老」,越來越多人在退休金準備時更傾向於自給自足。根據英國保誠人壽之前做的國人退休準備大調查(1)中顯示,受訪者在退休金的收入來源中,僅4%的人仰賴子女孝親費,而絕大多數的人選擇仰賴勞保/國民年金/勞退(80.3%),或是靠自己的股票基金(61.3%)、保險金(56.9%)、定存儲蓄(54.8%)等收入。然而,根據行政院108年度「家庭收支調查報告」顯示,65歲以上退休族群,平均每月每戶消費為新台幣(以下同)4.7萬元,以每戶平均1.98人計算,每月每人消費基本為2.4萬元,想要有適足的退休生活,平均每月最好準備3~4萬元。根據政府統計(2),台灣平均退休年齡為61.1歲,以退休年期為20-25年計算,在不加計通貨膨脹和其他醫療支出的情況下,每人至少需要準備720萬~1,200萬元的退休金。

英國保誠人壽表示,面對年老後的生活所需,倘若政府或雇主所提供的退休金不足以滿足個人的退休所需,更應該在經濟尚有能力的時候,做好保險保障規劃以及各項理財盤點,善用市場上優質的退休金融商品,為將來創造穩定的被動收入,許自己一個給力的退休人生。

有鑑於國人對於退休準備自給自足的意識抬頭,且因應有外幣需求的民眾所需,英國保誠人壽與渣打國際商業銀行強強聯手推出「保誠人壽美利年年外幣終身保險」,為民眾打造穩定退休現金流、規劃資產傳承的首選商品。隨著美元持續貶值,對於有外幣需求的民眾,趁年底購買美元保單,等同於購買相對成本較以往低的商品,伴隨著美元市場流動性佳的特色,便可將資產做更多元的配置。

「保誠人壽美利年年外幣終身保險」具備以下三大特色:

  • 只要繳費3年,即可享有終身壽險保障,分紅保單的特色之一就是在累積資產的同時,又可享有壽險保障,而「保誠人壽美利年年外幣終身保險」只要繳費3年的商品特色,讓保戶可以兼顧理財與保障。
  • 自第1保單週年日起,即可年年領回生存保險金,且領回率前五年固定,依各年齡及年度不同,有機會達到18%(3),資金持續增值。
  • 自第6保單週年日起,有機會年年領取保單年度紅利(4),保戶可選擇現金給付或是儲存生息,使資金運用更靈活。另外,還有長青紅利或長青解約紅利,為資產創造增值空間。

 

以40歲男性投保「保誠人壽美利年年外幣終身保險」為例,保險金額美金25,000元,繳費3年,原始年繳保費美金37,500元,折扣後年繳保費美金36,828元,於第1保單週年日起每一保單週年日仍生存時,每年都可領取生存保險金,前5年依據保單條款,第1保單週年日可領到美金800元,第2保單週年日可領到美金1,600元,第3保單週年日至第5保單週年日生存保險金可領到美金2,400元,於第6保單年度起,除了生存保險金之外,還有機會享有年度紅利、及一次性的長青紅利及長青解約紅利,當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100歲當年之保單週年日且仍生存時,除了可領取祝壽保險金美金112,500元,還有機會可領取年度紅利現金給付美金2,850元及長青紅利美金19,000元,共計美金134,350元,為退休後的生活超前佈署。

一頁式業務個人網站
達人網站

分紅保單專家英國保誠人壽深耕台灣逾20年,關心客戶在人生各階段的健康與保障(Health & Protection)、子女教育(Education)、資產規劃(Asset Planning & Transferring)以及樂活退休(Retirement)等四大需求,持續發展各類符合客戶需求的商品與服務。透過「保誠人壽美利年年外幣終身保險」為退休生活提早準備,不僅分散人生風險,更能創造財富升值的多元效益。

 

註:

  1. 英國保誠人壽2019退休準備大調查,調查期間:2019/09/01-2019/09/30,有效樣本數1,965。
  2. 資料來源:勞動部
  3. 被保險人於第一保單週年日起至保險年齡達99歲(含)止之每一保單週年日仍生存時,按下列方式給付生存保險金:第一保單週年日:保險金額的2%。第二保單週年日:保險金額的6.4%。第三保單週年日至第五保單週年日:保險金額的9.6%。第六保單週年日(含)以後:保險金額的0.6%。
  4. 保單紅利屬於非保證給付項目,保誠人壽不保證給付金額。
  5. 有關本商品之相關注意事項,請參考英國保誠人壽官網:pcalife.com.tw
  6. 消費者投保前應審慎瞭解本商品之承保範圍、除外不保事項及商品風險。本簡介僅供參考,詳細內容請參閱保單條款。
  7.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8.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9. 本商品之投保規則,依保誠人壽相關核保規定辦理,保誠人壽擁有最終承保與否之權利。
  10. 本商品為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契約,不得與新臺幣收付之人身保險契約辦理契約轉換。
  11. 本商品之保險費收取或返還、給付各項保險金或解約金、支付保險單借款或保險單借款本息之收取及其他款項收付之幣別,皆以美元為貨幣單位。要保人及受益人須留意美元在未來兌換成新臺幣將會因匯率不同,產生匯兌上的差異,此差異可能使要保人及受益人享有匯兌價差的收益或造成損失,要保人及受益人須自行承擔該部分之風險及該幣別所屬國家之政治、經濟變動風險。
  12. 本保險為分紅保險單,保單紅利部分非本保險單之保證給付項目,保誠人壽不保證其給付金額。
  13. 本商品為保險商品,受人身保險安定基金保障,非屬存款,故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
  14. 本商品經保誠人壽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保誠人壽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15. 人壽保險之死亡給付及年金保險之確定年金給付於被保險人死亡後給付於指定受益人者,依保險法第一百十二條規定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惟如涉有規避遺產稅等稅捐情事者,稽徵機關仍得依據有關稅法規定或稅捐稽徵法第十二條之一所定實質課稅原則辦理。消費者如欲進一步參考實質課稅相關案例,請詳保誠人壽網站。
  16. 消費者於購買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本商品之預定費用率(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41%,最低5%;如要詳細了解其他相關資訊,請洽保誠人壽總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智路1號8樓,免付費客戶服務/申訴專線0809-0809-68、或網址http://www.pcalife.com.tw),以保障您的權益。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