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險

火險

提心吊膽怕火災?不如保平安
根據消防署統計資料,去年台灣發生了4332次的火災,奪走了125條人命,並造成了18億左右的財產損失,但國人卻很少主動投保住宅火險,目前有投保火險的人多是房貸戶,因銀行房貸要求而投保。

因九二一大地震時造成許多重大傷亡和財物損失,於是政府修改法令,規定九十一年後房貸戶必須投保最基本的火險及地震險,並將原本的住宅火險擴大為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在投保住宅火險時一併投保地震險,但在執法上並沒有像汽車強制險一般嚴格要求每位住戶都要投保,因此投保率不到五成。

現行的住宅火險包含了火災、地震和動產的保障,但動產的保障僅限建築物保額的三成,最高也只到50萬,沒人可以預料一場無名火會帶來多大的災害,50萬的基本保障是否足以彌補傷害?這時可透過自行加保住宅火險的方式,替還揹著房貸的家園增加一層保障,但是要特別注意有些動產並不列入住宅火險及地震險的保障範圍中,因此在投保時必須看清保單的內容,才不會日後造成理賠糾紛!

保障範圍
火災保險1. 承保建築物:以保險金額為限
火災、閃電雷擊、爆炸、航空器墜落、機動車輛碰撞、意外事故所致之煙燻2. 承保建築物內動產:
以建築物保額 * 30%為限,但<=50萬3. 額外費用之補償:
(1)清除費用:
清除費用與保險標的物之賠償金額合計以保險金額為限。
(2)臨時住宿費用:
3000元/每日,以60日為限

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全損)

1. 承保建築物:120萬
(1)地震震動
(2)地震引起之火災、爆炸
(3)地震引起之地層下陷、滑動、開裂、決口

2. 額外費用之補償:
臨時住宿費用:限額18萬

居家險

台灣居住大不易,許多人打拼一輩子,最大的夢想就是擁有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但台灣位在板塊活動旺盛和亞熱帶的地區,常遭受地震、颱風無情的襲擊,辛苦一輩子的積蓄,常常就在一場天災人禍中化為烏有!因此投保居家險守護您的家園,針對住家常碰颱風、火災、地震…等災害、意外給予房屋、動產保障。除此之外,在意外發生時,提供您每日3000元的臨時住宿費用,立即解決您住宿問題!萬一意外不幸波及到鄰居,第三人賠償責任可替您彌補他人損失,減輕您的負擔!一般而言,保障內容如下:

保障範圍
傢俱衣李保險a. 火災、閃電雷擊
b. 意外事故所致之煙燻、爆炸
c. 航空器墜落及機動車輛碰撞
d. 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惡意破壞行為
e. 竊盜:每一事故最高賠償限額依所投保金額30%為限
f. 地震:依所投保金額理賠,保險期間內累計賠償限額最高以30萬元為限
g. 颱風及洪水:依所投保金額理賠,保險期間內累計賠償限額最高以30萬元為限
h. 消防設備之滲漏、水漬額外補償費用a. 臨時生活費用:每日3,000元(最高上限30天)
b. 災後清理費用:最高以保險金額5%為限
c. 生活必需品費用:每日2,000元(最高上限5天)
d. 信用卡簽帳卡重製費用:最高上限5,000元
e. 搬遷補償費用:最高上限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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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第三人意外責任

a. 每一意外事故最高:100萬元
b. 保險期間累計最高:200萬元

住所人員意外傷害保險

a. 死亡給付:依所投保金額理賠
b. 殘廢給付:依所投保金額理賠
c. 傷害醫療給付: 住院每日2,000元(最高上限60天)

地震險

「地震」是無法預測的,沒有人知道它什麼時候會發生。當大家逐漸淡忘921傷痛的同時,忽來的6.7級地震搖醒了大家的危機意識。提醒大家千萬別忽略了「地震險」的重要性。地震所帶來的傷害是直接而且重大的,對這種不可預測的天災,絕不能抱持僥倖的心態。 由於台灣位處地震帶,政府為提供國人住宅地震災害基本保障,於是積極推動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在原來的住宅火災保險保障範圍內,自動涵蓋了地震基本保險,屋主只要投保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障,當住宅因地震而全損時,保險公司即會在約定的保險金限額內給付保險金。

房屋全損
房屋半倒或未達全損
定義
經政府機關或專門機構出具證明,鑑定為不堪居住必須拆除重建,或非經修建不能居住且其補強費用為重建費用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補強費用或重建費用未達50%者。
保險金
最高為120萬元
不理賠
臨時住宿費用
18萬元
不理賠

財政部保險司將地震險強制納入火險保單中,原始設計保單固定保額約120萬元,然而120萬元保障對於一般住宅明顯不足,因而有業者設計可單獨投保之地震險,讓消費者能夠以低廉的保費獲得最完善的保障,保護辛苦建立的「家園」。 地震險的保障範圍除了主建築物,還包含裝置或固定於建築物內的冷暖氣、電梯、電扶梯、水電衛生設備及建築物搭建的裝潢,同時還涵蓋停車間、儲藏室、游泳池、圍牆等,讓您的房屋獲得完善的保障。

保障範圍
1. 承保建築物:
按保險金額給付
a. 地震震動
b. 地震引起之火災、爆炸
c. 地震引起之地層下陷、滑動、開裂、決口2. 額外費用之補償:
a. 保額未超過120萬元者:臨時住宿費用:NT$180,000
b. 保額超過120萬(含)元者:
(1)臨時住宿費用:NT$180,000
(2)清理費用:保險金額之5%為限
(3)搬遷補償費用:保險金額之3%為限
(4)第三人傷害慰問金費用:
住院慰問金費用NT$5,000(限額)
奠儀金每人NT$30,000(限額)
最高賠償金額以保險金額之12%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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