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社會來臨 善用保險及保戶服務 打造完整照護體系

「中國人壽心安心照護終身保險」加「藥師到府健康照護服務」兼顧醫療及照護

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台灣自2016年開始,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將會超過14歲以下的幼年人口,老化指數超過100%,衛福部更指出,台灣目前失能人口約有74萬人,且多集中於50歲以上,平均需要照護的時間達7.3年,因此長期照護已是青壯年人口即將要面對的課題。有鑑於此,中國人壽建議民眾及早規劃長期照護保障,選擇有涵蓋多種特定傷病項目並將豁免保險費列為保障項目之一,以及提供完善保戶服務的壽險業者所推出的產品,分散遭遇疾病時需特別照顧的風險,建立完整的照護體系。

建立完整體系 安然面對長照風險

中國人壽行銷企劃部資深協理蘇錦隆表示,多數國人都有投保健康險轉移住院、手術發生時風險,但對長期照護保障的觀念則相對不足。蘇錦隆資深協理進一步指出,長期照護多發生於老與病的人生階段中的必經歷程,如能提前做好充足準備,在遭遇狀況就能泰然面對。蘇錦隆資深協理強調,終身健康險可以提供醫療及照顧上的保障,若能延伸到保戶家中被照顧者的關懷訪視的需求,就可建立一個完整的長期照護體系。中國人壽因應長期照護問題而推出的全方位終身特定傷病保障商品「中國人壽心安心照護終身保險」,另與政昇藥局獨家合作,推出「藥師到府健康照護服務」,讓中壽保戶及其家屬不用出門,就有藥師親自將連續處方箋藥品送至指定地點,更進一步訪視家中慢性病患的健康狀況。

中壽商品針對12項特定傷病提供終身保障 豁免保險費讓呵護不中斷

「中國人壽心安心照護終身保險」投保後立即享有終身保障,針對12項特定傷病提供一次性給付的「安心保險金」,即在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醫師診斷第一次罹患或遭受符合保單條款第二條所列之腦中風、癱瘓、帕金森氏症、阿爾茲海默氏病等共12項特定傷病註1,即給付保險金額的25%註2;自診斷確定之日後,每一保單週年日仍生存時,再給付保險金額25%的「照護扶助保險金」,可用以支付聘請看護、復健、購買衛材用品等費用註3。「中國人壽心安心照護終身保險」將豁免保險費設計於主約的保障項目中,不需另外以附約加保,即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醫師診斷第一次罹患或遭受符合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的12項特定傷病或致成保單條款附表「一至三級殘廢程度表」所列的殘廢程度之ㄧ時,自診斷確定日之翌日起,豁免「中國人壽心安心照護終身保險」續期保險費註4。

中壽開創保戶服務新紀元 推藥師送藥到府服務 保戶領藥免排隊

此外,中壽針對中壽保戶及其家屬、親友,與政昇藥局獨家合作推出「藥師到府送藥健康照護服務」,沒有保費的門檻限制,也不會額外收取任何費用,只要撥打專線(0800-088-366)、傳真、網路及通訊軟體Line聯繫,提供連續處方箋照片並約定送藥時間、地點後,就會由政昇藥局所屬的合格專業藥師將藥品送至指定地點,不但節省了來回醫院奔波及排隊領藥的時間,並向領藥者說明用藥注意事項、避免重複用藥或跨院跨科別的交互作用狀況發生,更藉此機會注意家中長者的健康變化,適時給予提醒,及早預防讓健康得以維持在良好的狀態,醫病之間互動增添了人際關心的溫度,這是任何高科技遠距設備所無法取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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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在30歲時投保30年期的「中國人壽心安心照護終身保險」,保額新台幣(以下同)120萬元,年繳保費21,120元。陳先生於40歲時經醫院醫師診斷罹患腦中風,經六個月治療後符合「中國人壽心安心照護終身保險」保單條款中所約定之「特定傷病」項目,中國人壽按「中國人壽心安心照護終身保險」保險金額之25%,給付一次30萬元的「安心保險金」,解決陳先生家人的當務之急。之後於診斷確定之日後,每一保單週年日仍生存時,中國人壽按「中國人壽心安心照護終身保險」保險金額之25%,給付30萬元的「照護扶助保險金」,且陳先生自此不需再繳續期保費註4,終身享有「中國人壽心安心照護終身保險」之保障。之後陳先生的兒子小陳透過「藥師到府送藥健康照護服務」,由合格的專業藥師定期送藥至小陳上班的地點,讓他不必再為了替父親領藥而請假,還可以得到完整的用藥諮詢,得以將更多的精神放在父親的照顧上。至陳先生53歲保單週年日過後安祥走完人生,其於生存期間中國人壽累積給付約420萬元的安心保險金及照護扶助保險金,減輕家人在照護及經濟上的負擔。

註1:「特定傷病」項目:

「特定傷病」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後(或復效日起),經醫院醫師診斷第一次罹患或遭受符合下列各款定義之一者。但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者,不受本契約須持續有效三十日之限制:

註2: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不論同時或先後罹患或遭受二項以上特定傷病時,中國人壽僅給付一次「安心保險金」;若被保險人於身故後方經醫院醫師診斷並確定第一次罹患或遭受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之特定傷病時,中國人壽不負給付「安心保險金」之責任。

註3:「照護扶助保險金」給付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中國人壽最多給付至被保險人保險年齡到達一百歲之保單週年日止。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不論同時或先後罹患或遭受二項以上特定傷病時,中國人壽僅給付一項「照護扶助保險金」。

註4: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醫師診斷第一次罹患或遭受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之特定傷病或致成保單條款附表「一至三級殘廢程度表」所列殘廢程度之一時,中國人壽自診斷確定日之翌日起,豁免本契約(不含其他附約)續期保險費,但當期已繳付之未到期保險費將不予退還。

符合前項情形者,中國人壽不再受理變更本契約內容或終止本契約。

圖說:中壽建議善用保險,加上貼心的保戶服務,打造完整長期照護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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